意见反馈

邮箱:

内容:

姊妹学校项目说明
智贸国际姊妹学校项目说明
1.中美姊妹学校项目合作具体条件

A.中方学校条件
1)中方是实施学历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,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;
2)双方院校交流应当在中国教育机构中已有或者相近专业、课程进行学术交流。对于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交流,应在中方具备引进资质的条件下进行。
3)进行院校合作应先提交申请合作报告,内容应当主要包括:申请者、培养目标、学校规模、学校层次、合作形式、内部管理体制、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;申请学校名称、地址;资产来源、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,并载明产权;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,载明捐赠人的姓名、所捐资产的数额、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。
B.美方学校条件
1)美国校方应拥有美国官方教育机构的姊妹学校条件。美方院校应在中国设姊妹学校项目办公室,负责日常协调与中方合作事务。
2)可以开展师生或高层互访与交流。互派师生或高层到对方学校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、互派留学生等。
2.中美姊妹学校申请条件
1)中外合作姊妹学校、中外合作姊妹学校的相关机构具有合法权益,应有双方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文件证明。
2)中外合作姊妹学校必须遵守双方法律,贯彻双方的教育方针,符合双方的公共道德,不得损害双方的国家主权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3)中外合作的姊妹学校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,保证教育教学质量,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。
3.中美姊妹学校优惠政策
1)国家对中外院校合作实行扩大开放、规范办学、依法管理、促进发展的方针。
2)国家鼓励促进中外教育交流的中外姊妹学校合作。
3)国家鼓励在领域开展中外合作交流,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教育机构交流互访。
4)中外姊妹学校合作机构的合法权益,受中国法律保护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,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。
5)中外合作办学,可以免征营业税。
6)可以申请本科生奖学金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、博士研究生奖学金、汉语进修生奖学金、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。
4. 中美合作姊妹学校优势
中外合作姊妹学校,从教学理念到国外学校教学模式,双方院校师生或高层领导到对方学校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,以及派学生互访、互派留学生。在全球化的背景中,对话、合作和交流无疑是这个时代的主题。
在教学上,中外合作姊妹学院与国内的一些学府有很多区别。首先,中外合作姊妹学院的教学方式更灵活,时时保持更新。其次,部分中外合作的学院在课程设置、教学管理上也借鉴了国外的方法。